JOKER是黑暗騎士之所以好看的重要關鍵.....


看黑暗騎士的時候,我心裡想到的是一句古話:「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高譚市的居民是幸運的,他們有個打擊犯罪的蝙蝠俠跟他們站在一起;高譚市的居民也是不幸的,因為只要蝙蝠俠存在一天,罪惡就不會停止。

如同蝙蝠俠的管家跟他說的,蝙蝠俠的所作所為會激怒更多的黑道份子,造成黑道的反撲,而因此而產生的死傷在所難免,難道蝙蝠俠沒想過這一點嗎?(阿福:我早就告訴過你了...)

不是蝙蝠俠帶來了罪惡,而是蝙蝠俠的介入破壞了黑白兩道的恐怖平衡。因此,黑道被迫接受了JOKER的建議---讓他來幹掉蝙蝠俠。







歡迎來到一個沒有規則的世界


在超人世界裡,蝙蝠俠是寂寞的。他是唯一沒有超能力的超人,或者,套句表弟小竹的說法,他唯一的超能力就是他「超有錢」。

我沒看過Batman Begins(2005),所以對於蝙蝠俠的印象還停留在以前,覺得蝙蝠俠是很乏味的超人。要比倒楣,比不過蜘蛛人,要比開朗,比不過Superman,比搞笑,也輸給「神奇四超人」那一家子。但是「黑暗騎士」裡面的蝙蝠俠活了過來,因為Bruce Wayne這個角色是有血有肉的凡人,除了有錢,他有著一種奇怪的幽默感,以及真誠的正義使命感。據說在Batman Begins,導演決定要讓蝙蝠俠更黑暗,但是又更有人性,換言之,他希望觀眾要同時對蝙蝠俠以及Bruce Wayne這兩個角色都投入興趣與關懷。


(導演Christopher Nolan原來就是「頂尖對決」的導演啊!?我恍然大悟。另外,我看過他另外一部Insomnia,裡面有Al Pacino,講警探到沒有夜晚的極地辦案,嚴重失眠,結果作出錯誤的判斷。)








JOKER臉上的疤到底怎麼來的?


電影一開始,是壞人先登場。(這是英雄片的慣例,要先有災難,英雄才有用武之地,太平盛世的話,英雄就沒戲唱了。)但是,這幾個戴著小丑面具的壞人,實在很詭異,比頭上套著女人絲襪的搶匪更怪誕。






特製的小丑面具使得搶銀行那一幕充滿了奇怪的張力---你看過一直愁眉苦臉的小丑嗎?他們還在搶銀行咧!

壞人要夠壞,英雄片才會好看。為了錢使壞的壞人,已經沒啥格調了,現在出現一個沒有針對性、絲毫沒有同情心、沒有弱點、沒有原則的喪心病狂罪犯---The Joker。警方查不到這個人的任何基本資料。而他,挑明了跟蝙蝠俠對幹,只要有機會,他想證明高譚市的善良老百姓都是偽善的,人性是自私自利,毫無光明面可言,而無政府狀態是他的目標。

將小孩生日宴會上帶來歡笑的小丑面具畫在自己臉上,JOKER犯案時開著一輛移動遊樂園的拖車,把Laughter Makes the World Go Round的第一個字用血紅的漆多加個S,把「Laughter(歡笑)」變成了「Slaughter(屠殺)」。另外,為了阻擋警方的車子,他用一台失火的消防車擋住了道路,逼得警方必須臨時改走地下道。當消防車都失火了,人民還能靠誰?






Heath Ledger的JOKER堪稱一絕


沒看過「斷背山」的人,對於Heath Ledger大概更沒印象了。這個眾所矚目的演員在2008年1月猝逝於自己家中。非常可惜。




JOKER的化妝造型加上表演方式,讓我幾乎忘記了演員原來的樣貌與聲音





Jack Nicholson的JOKER造型(1989),還是看得出這是誰。

(在搜尋他的照片時,意外發現這篇文章,傑克尼克遜說他曾經警告過Heath Ledger要小心JOKER這個角色。讀完之後,發現其實作者並沒有講任何比標題詳細的內容。不過,聽說Heath Ledger演出這個角色時,獨自搬到飯店一個人住,每天寫日記,模擬JOKER的心態。)







很明顯的,JOKER從一開始就是黑暗騎士的主打角色,因為大部分可以找到的海報,還是以JOKER居多。不過上面這張海報,甚至連The Dark Knight的片名都沒有出現。蝙蝠俠整個消失了。

誰愛蝙蝠俠多一些?不是高譚市的市民,也不是接任的警察局局長Gordon,而是JOKER。不知道怎麼著,JOKER其實對蝙蝠俠沒有惡意,他只是很單純的認為蝙蝠俠跟自己一樣是怪物,而怪物之間的惺惺相惜,就是以不斷的對決來呈現。(那套蝙蝠俠裝不是蠻好笑的嗎?跟他在自己臉上化裝成小丑又有啥不同?)

Heath Ledger的JOKER之所以讓人會從脊椎骨發冷,是因為他所演出的JOKER其實是個審慎的瘋子,執行力一流,腦筋聰明,而更可怕的是:他沒有原則與理由。如同蝙蝠俠的管家阿福所暗示的,有些人作惡沒有原因,只是喜歡看到世界燃燒、想讓一切陷入混亂,一如那個偷走了柑橘大小寶石的惡徒,他隨手丟在路邊,讓小孩子拿在手上當玩具。他要的不是寶石,只是作惡的快感。

一般的情殺、仇殺,只要說得出前因後果,就沒有什麼可怕的,因為冤有頭債有主,殺人犯是因為某些某些種種原因所以殺人。但是「無差別殺人」就很可怕,他只是想殺人而已,所以誰都可以被殺。而這種殺戮不會停止,因為對JOKER來說,這很好玩。

電影中有好幾次,JOKER等著自己被蝙蝠俠幹掉的那一刻,他熱切期盼蝙蝠俠可以騎著那台很炫的Batmobile撞上他,他不躲不閃,除了因為他已經瘋了之外,更多的是他賭的是蝙蝠俠的原則問題。他賭蝙蝠俠被自己的原則綁死,而他JOKER是更超然的。

蝙蝠俠不殺人。他教訓壞蛋,赤手空拳,然後把壞人留給警察與法官。很多人看出蝙蝠俠的原則,於是嘲笑他。

JOKER喜歡作人性實驗。因此,他把白馬騎士(象徵高譚市打擊犯罪決心的district attorney)跟蝙蝠俠的舊情人分別綁在不同地方,讓蝙蝠俠只能救一個人。蝙蝠俠會救誰?

把兩艘遊輪困住,在遊輪底部擺上一百桶汽油與炸藥,然後留給這兩艘遊輪對方的引爆器。JOKER宣稱,午夜十二點一到,如果這兩艘船沒炸掉一艘的話,那他會讓兩艘都爆炸。如何?

他綁架了醫院的病人與醫生,但是讓人質戴上面具、手上綁著機關槍,想看警方的霹靂小組殺錯人之後的錯愕。而蝙蝠俠在他這樣子的安排之下,只能阻止警方殺錯人,但是看起來很像是蝙蝠俠在阻撓霹靂小組,好像是JOKER的幫手似的。

當反派人物JOKER如此強大,蝙蝠俠的責任就更沈重了。






BATMAN與JOKER的對手戲場場精彩


不過,單純只是喪心病狂的殺人狂是沒有魅力的。JOKER的魅力在於他那種冷血的幽默與自信。他對於事情的掌握非常精準,從他一開始計畫好的銀行搶案就可以看出端倪。另外,他的「把鉛筆變不見」魔術也令人印象深刻。






明明不是鬼片,卻一直搞鬼....

這齣電影應該是今年為止我看過最精彩的。雖說今年才過一半,但是恐怕很難有別的強檔電影能夠超越它。






戲份還不算完全被搶光的蝙蝠俠....其實比district attorney還有魅力啊~




電視卡通版的蝙蝠俠與小丑


PS在新光影城的一廳看這部片子,真是太過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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