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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此進入博客來網路書店本書簡介

這幾天睡前書看的是Stephen King的黑暗之半(The Dark Half)、忽然想到、這是我第一次看這個作家的小說。之前看過的都是他的作品所改編的電影、如魔女嘉莉(Carrie)以及顫慄遊戲(The Misery)。另外在博客來買過他的一本談寫作的書、On Writing、不過沒看完就被借走了。
在圖書館借這本書時,一來衝著Stephen King的名字,二來是因為封面上那行黃色文字:「他想說他是無辜的。他想說他跟這系列圍繞著他的血腥兇殺無關。...但,他該怎麼解釋犯罪現場那血淋淋、明明就是他的指紋呢?」

看了書名的暗示,以及這兩行文字,熟練的推理小說讀者馬上會猜測:哼,又是人格分裂這一套嗎?老梗了啦。不過還是要看看Stephen King葫蘆裡賣的是什麼藥。


先引用書本封底上頭的劇情摘要:

一名曾獲得國家圖書獎提名的作家賽德.貝蒙特,在所推出的作品均不受市場青睞後,以筆名喬治.史塔克寫了一系列的犯罪小說,原本只是因為有趣,不料卻大受 歡迎。不過,這秘密最後被人給揭穿了,賽德於是發佈了筆名史塔克的死訊,甚至還在採訪雜誌的安排下,為史塔克立了一塊假墓碑以供拍照使用。只是,喬治.史塔克卻從原本無形的存在,透過了有形的儀式,得到了正式在世界現身的機會,並進一步謀殺所有與他死亡有關的人們;在一面復仇的同時,一面脅迫賽德再寫一部 系列小說,讓他得以重生。這一切到底只是瘋狂的書迷所為,或是筆名當真活了過來?

這本書的主角
賽德.貝蒙特,跟「戰慄遊戲」一樣,是個作家。(我發現對作家來說、描寫自己的同行是相對容易的職業類別,幾乎很多作家寫過以作家為主角的小說。又或者像勞倫斯卜洛克的雅賊系列一樣,寫一個愛書的舊書攤老闆,自然就多了很多題材、反正作家不是在寫書就是在看書,舊書攤老闆賣弄對書的知識不叫賣弄,那是專業。)

書名很能夠令人望文生義。The Dark Half,黑暗的另一半,就好像卡通喜歡表現的天使與惡魔同時棲息在人心裡頭,每個人在面對考驗時,會同時受到兩種不同力量的召喚,有時候是super ego的鼓舞,有時候是libido的誘惑。撿到錢包究竟是要佔為己有還是送到警察局?在沒有目擊者的情況下不小心A到路旁的車,是要一走了之還是留張名片與聯絡電話?很多事情都有正確答案,但是不見得大家都按照SOP操作。

賽德.貝蒙特創造了一個筆名喬治.史塔克,沒想到這個筆名寫出來的作品卻變成了暢銷作品。而在秘密揭發之後,出現了許多死傷,都圍繞著賽德貝蒙特。
暢銷作家喬治史塔克本來就是虛構的,為了好玩,雜誌專訪賽德貝蒙特時還特地做了個寫著喬治史塔克名字的假墓碑,讓貝蒙特夫 婦站在墓碑前面微笑拍照。一般人的一生是from the cradle to the grave(從搖籃到墳墓),但是喬治史塔克卻是從墳墓再生:藉由埋葬立碑這個儀式,虛構人物死而重生了。史塔克的長相,就如同賽德貝蒙特所捏造的,而詭異的是:他的指紋與聲波跟賽德一模一樣。

 首先要注意的這本小說是1989年出版,(而且也已經改編成電影了)因此書裡面有些橋段讀來也許了無新意,但是我相信在他創作這本書的時候,還沒有人這麼安排過。

我講的是「暴力」這件事。

記得漫畫「稻中桌球社」裡頭有一集講到大魔王(前野假扮,專門唬弄小學生),說他「拔掉白蟻的翅膀叫他們當螞蟻」、或者命令小孩們「去便利商店將每個麵包都戳一個洞」等等。沒想到前野一看到恰查某京子馬上下跪,讓小學生更是害怕,以為京子更是混世大魔女,「妳敢踢孕婦的肚子嗎?」雖說是搞笑漫畫,卻也令人讀得膽戰心驚。純粹的暴力,為暴力而暴力,居然也可以成為被小學生膜拜的對象。

但是,就如同我說的,每個人心裡都有黑暗的那一面。一邊讀著血腥暴力的故事,讀者被煽動的是關於對暴力的想像,經歷的是彷彿親臨犯罪現場的驚聳刺激,但是自己卻是安全的。Stephen King想提出的卻是,那作家呢?能夠講述一個又一個殘虐鏡頭的作家,內心是否沾上了惡魔棲息之後掉落的黑色羽毛?當作家讓自己潛入暴力者的內心世界,窺探、推測殺人者的下一步動作時,他是否擔心自己也被邪惡的力量控制?

說真的,這明明是本虛構小說,但是閱讀到中間一半之後,我不敢半夜繼續讀下去,而且...我必須點著檯燈才能入睡。主要就是書裡頭的邪惡角色真的是壞到骨子裡去了,而也因為他跟賽德貝蒙特有著難分難解的關係,讀者知道他所引起的殺戮會一直持續到最後一章,兩人對決,才可能結束。因此他所碰到的男女老少,都逃不過慘死的命運。死法千奇百怪,列舉兩個我覺得非常可怕的好了。其一:壞人將好心讓他搭便車的老人推下車,老人的義肢因此掉落,壞人因此乾脆拿起他的義肢將老人揍死。其二:壞人
對著一個母親說:「我要你回答我的問題,要是我在你身上得不到答案,那我只好問你那對雙胞胎了。我知道他們還不會說話,但我可以教他們,只消一點小小的刺激,我就能創造了不起的奇蹟。」他從口袋裡拿出小型的丙烷噴槍,「即使我不能讓他們學會說話,但我肯定能讓他們唱歌,肯定能讓他們像杜鵑鳥一樣唱起歌來。」

怎樣。夠變態吧?

而閱讀這種驚悚推理小說的另一個樂趣在於:我看你怎麼把故事轉回來。喬治史塔克把書中人物嚇個半死之餘,要怎麼被解決呢?這不能靠一個女人放了冷槍、或者一個菜鳥警察的好運道來收尾,畢竟這不是希臘戲劇。因此最後一章的場景與戲劇張力也決定了是否讀者願意替這本小說背書,介紹給別人閱讀。以我來說,結局還算可以接受。

很早開始,我看書都先跳過序言或者譯序,因為那樣子會失去很多樂趣,等到看完了小說之後才回頭看序,體會更深刻。

閱讀譯序完畢之後,不禁讓我拍案叫絕。原來,這也不是完全虛構的故事情節,而是發生在Stephen King身上的部分真實經驗。Stephen King以 Carrie一書成名之後,好奇自己以前寫過的東西是否也能夠引起讀者青睞?但是他又不想以自己的名字出版,因此他跟他的出版社虛構了一個叫做理察.巴克曼的小說家,替這個小說家虛構了身份、地址、妻子甚至於死因。而這個從來也不曾存在過的作家死後,他那虛構出來的遺孀還在地窖裡頭發現一堆小說原稿,因此這個虛構小說家「假死」之後,他的不存在的遺孀還替他出書。

以自己的事件當作題材,暢銷作家果然事事可以入書啊!也因為如此,更增加這本書的可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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