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目前看了四本東野圭吾的推理小說,真有點相見恨晚的感覺呀!除了代表作[嫌疑犯X的獻身]之外,又陸續看了[單戀]、[湖邊兇殺案]與[綁架遊戲]。

*單戀*點此進入博客來本書簡介




[單戀]這本書...其實蠻有企圖心的,想探討的是類似雙性人、變性人的世界,透過一樁兇殺案的發生,一對夫妻被捲入大學橄欖球隊隊友不為人知的祕密當中,為了幫助隱匿隊友,這對感情已經生變的夫妻,重新檢視生命中的祕密究竟會對我們後來的人生造成怎樣的影響?

什麼是女人?什麼是男人?只是單純憑藉生理特徵,便能夠判定嗎?男人的靈魂禁錮在女人的身體當中,要如何才能脫困?性別認同沒有障礙的人,就是完整的男性或者女性嗎?男女性別上的種種差異究竟是天生的,或者是後天教養的問題?

不過,我並不認為這本書的推理有多精彩,因為作者的用心其實是在性別議題上。這一點也讓剛看完[嫌疑犯X的獻身]而熱血澎湃的我,稍微降溫下來。


*湖邊兇殺案*點此進入博客來本書連結







這本書很有趣,筆法跟前兩本我所看過的東野圭吾非常不同。讀起來比較接近類似赤川次郎的調調兒。不過,推理的思路與模式,卻又出現了東野圭吾的特色。

之所以說這本書會讓我想起赤川次郎,是因為書中穿插了大量的對白。

而且從一開始,書中的主要角色似乎才是懷著詭計的人,當他來到湖邊的別墅,參加ㄧ場專門為了子女能夠順利考上私立初中而舉辦的考前讀書會,才赫然發現他想差使的棋子竟然脫軌演出,而湖邊別墅的主人,以及參加讀書會的幾個家庭都非常鬼祟。

這本書出現的死者頗令人意外---竟然是男主角的外遇對象(她在男主角沒想到的情況下竟然也出現在湖邊別墅),而下手的是男主角的妻子。為了避免警方的調查,所有在場的人主張將屍體處理掉,而不要報警。

事情真相並非表面上所呈現的,而男主角運用推理能力終於破案。

這本書關注的焦點在於親子關係、夫婦關係與日本的升學主義、菁英主義。書裡面呈現的四個家庭,小孩與父母之間的交談不多,如果有,也都是環繞在唸書、考試、成績上面。夫妻的對話,各懷鬼胎,嘲諷與啞謎經常出現,感覺上每個家庭似乎都有點問題。

有些句子讀來令人心驚。

例如,[每個家庭都一樣。孩子到了六年級的時候,夫妻之間的愛意早就蕩然無存了。]

我不認為如此,但是,我相信有些家庭的聯繫與維持是為了孩子。就好像有個女作家所觀察的,三個人的家庭比起只有兩個人的容易維持一點。

這本書不厚,蠻適合當作東野圭吾的入門書,尤其是台灣經過教改十二年之後,補習班的生意好像變得更好,升學主義依然屹立不搖,書中部份家長"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脈絡思惟讀來更是熟悉。

這本書當中的推理策略,我很喜歡。尤其是書的最後五百字,讓人眼睛一亮。

殺人,有時候真的不需要太複雜的動機。


*綁架遊戲*點此進入博客來本書簡介







聽說這本小說已經改編成電影了,片名叫做g@me,演出角色呢?藤木直人跟仲間由紀惠。懶得看書的人可以找DVD來看。







綁架遊戲----顧名思義只是玩假的。由藤木直人來演出小說中自視甚高、又情場得意的佐久間的確蠻適合的。因為不爽自己的大型企畫案被大企業老闆退件,還把他撤出專案小組召集人的位置,佐久間趁著酒意跑到大企業老闆家外面參觀那棟有名的豪宅,沒想到目擊到企業老闆的女兒樹理翻牆出來。

好奇之餘,他跟蹤企業老闆女兒樹理,並且予以協助,才知道樹理其實是情婦在外面生下的女兒,對於父親與寄宿的家庭沒有太大的好感,想要盡早脫離那個家,她唯一缺的是錢。

聊天之餘,她順水推舟建議來一個綁架遊戲:由佐久間負責策劃出面,向企業老闆勒索鉅額贖金,一來佐久間可以出口悶氣,二來樹理可以拿到一大筆錢,從此不跟家裡聯絡,獨自在外生活。

整個綁架經過測試、排練,到上演,都靠著佐久間指揮大局,樹理提供必要的資訊。

最後,錢拿到了,樹理跟佐久間的遊戲也告一段落,按照劇本,樹理就安全的回到家中,等過一陣子之後,再從家中不告而別。沒想到,離開後的樹理並沒有安全回家,媒體跟進大幅報導綁架過程,並且懷疑樹理被撕票。佐久間的麻煩大了。綁架遊戲變成真實的綁架案件,而他也真的想知道樹理的安全與下落。

這是怎麼回事?==========>自己去看書或者看電影吧!

這本書最有趣的地方在於如何設計拿到贖金。

綁架當中,最讓人頭痛的部分除了在於考慮要不要撕票之外,就是如何拿到贖金。綁匪為了避免日後被指認,通常會撕票,但是什麼時候下手比較適合呢?人質家屬一定會要求聽到肉票聲音、或者問一些只有肉票才知道答案的問題後,確定人質還活著才肯給錢。

交付贖金的方式,通常也是決定是否能夠安然脫身的重點。

通常家屬會報警處理,光是要跟家屬聯絡,卻又不會被鎖定身份、與發話地點,一般人應該沒有足夠的知識去處理。

土屋隆夫的「針的誘惑」,也是處理綁票案,也是非常精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itysala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