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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客來本書簡介由此去

遠流出版社由詹宏志策劃的「謀殺專門店」,如同博客來書店廣告
上所稱,這裡賣的不是屍體,而是創意。根據詹宏志個人的閱讀經
驗,選了1885至1994一百多年間推理小說中,具有經典地位的101
本鉅著,據說『完全展現推理小說歷史的發展歷程,及每部作品
所擁有不可磨滅的里程碑意義,是研究西方推理小說不可或缺
的必讀書單
』。

有沒有這麼偉大我不知道,不過至少這本小說帶給我不少樂趣。

我在金石堂隨便逛逛,發現這個系列,隨手就買了這本算是「誘餌」
的小說(先讓讀者上鉤,造成口碑,讀者就會乖乖掏錢繼續買系列
當中其他作品了),一來書名非常引人入勝,二來這本書的定價只
要99元,這真是大大的划算啊!(不過現在我才知道博客來還更便
宜...78元..)

愛德華,故事的敘述者,娓娓道來他住在一個如何令人生厭的威爾斯
鄉下,這個地方在他的眼中就是「鳥不生蛋、烏龜不靠岸」的爛村落,
而這裡的人們土里土氣,跟倫敦完全無法可比。

最糟糕的則是他跟一個從未出嫁的姑媽同住,從小姑媽就是他的監護
人,他口中的姑媽是個非常討人厭的角色,嘮叨、言詞刻薄、嚴厲,
好像人生中最大的樂趣就是干預他的生活,挫敗他的信心。

讀者有一種天生的傾向就是認同敘述者,所以第一章我們跟著愛德華
的目光注視他所居住的小鎮,以及環顧姑媽沒有品味的住家以及乏味
的鄉間生活等等,我們馬上就同情他了。

可是隨著故事進展,讀者發現愛德華本人其實也是言語刻薄,心機頗
重的一個不知感恩的小伙子,在他的世界裡面,只有他自己最優秀,
只要不順他意,他就會馬上碎碎念,不開心。而他對於他唯一的親人,
姑媽,那種尖酸刻薄的唇槍舌戰,也讓人覺得無法欣賞。另外,如果
細究姑媽對他的一些要求,有些其實也是為他好。

故事精彩的地方在於他策劃了三次謀殺手段,打算除去姑媽,好讓
自己早日繼承遺產,不但可以搬到倫敦去住,更可以經濟上完全自
主。

第一次他利用姑媽屋子附近的地形,打算製造一個車禍,讓姑媽翻
車掉落山谷。他的方法其實很殘忍:訓練他的愛犬只要一聽到
Reward這個字,就會衝過去吃奶油餅乾,而訓練完畢的那天,他要
躲在樹叢裡,把餅乾放在車道另一頭,拉住他的愛犬,等姑媽的車
靠近之時,他低聲喊一句Reward,狗便猛然衝出,讓姑媽為了躲避
車道上衝出的狗,猛踩煞車,而愛德華早已經偷偷將煞車破壞了,
讓姑媽而把車子開落山谷。

對於我這種愛狗的人來講,這非常可惡。這個手段(讓狗送死)比
目的(謀殺姑媽)還要過份~~~話說回來,既然他都敢策劃如何
謀殺姑媽了,讓狗送命又算什麼?

在這個地方,讀者(我)已經無法認同敘述者,轉而替姑媽擔心,
因為第一次失敗之後,愛德華接著又決定要用火攻...利用定時器讓
自己的衣櫃著火,製造火災,而姑媽因為喝了他加料之後的咖啡熟
睡不醒,於是葬身火窟,至於他自己當然因為外宿,逃過一劫。

本書趣味橫生的地方在於看一個不學無術的頹廢青年如何為了謀
殺,開始認真用功,動腦筋,蒐集資料,做實驗,並且過程中又
要掩人耳目。他批評學校教導的東西都是「沒有用處」的,因為
當他開始想要殺人,他發現很多他需要的知識--「學校都沒教」。
於是他認真翻閱大英百科全書,找Poison這一頁,詳讀所有可能
拿到手的毒藥。

為了讓其他人也可以享有閱讀的樂趣,究竟姑媽最後是否福大命
大逃過一劫,或者愛德華成功幹掉了姑媽,順利繼承遺產,在此
就不透露結局了。

我覺得好玩的是博客來網站上面有這段解讀:


小說裡那位滿臉痘痘、心理不平衡、尖酸卻又懦弱、人窮只
好志短的第一人稱敘述者愛德華,可能是推理小說史上最令
人印象深刻的可憐蟲,他為了遺產與零用錢問題,不得不與
他富裕卻專制霸道兼有虐待狂傾向的姑姑委屈周旋。他單身
未婚、與姑媽同住、注意細節、成天待在純男性的俱樂部,
似乎不太願意與異性接觸、並且不斷絮絮叼叼自言自語的個
性,被解讀出是隱性的同性戀性格,應該被當作是重要的同
性戀作品,而且極可能是推理小說(或者其他類型小說)中
第一本通過同性戀角色的主觀觀點來敘述的故事。


嗯...我倒是不覺得愛德華有隱性的同性戀傾向。反而這種解讀方
法好像落實某種大家對同性戀的刻板印象(注重衣著、文藝青年
等)。他待在男性俱樂部裡面,是為了找一個可以不被發現打擾
的地方研究毒藥的知識,基本上他也不喜歡去那個俱樂部。

其實愛德華比較像是時下所稱的「宅男」OTAKU ---日文當中指
稱不喜歡出門與他人交際的男性。只不過他迷的不是ACG,而
是法文小說。(看Wikipeida對於「御宅族」的解釋

另外博客來導讀文提到:

為什麼這部小說一出版就成了暢銷書?而且從此連續七十年
再版至今,擁護的讀者仍然源源不絕。或許就是主人翁這些
翻來覆去的心思,擊中了無數人心底層的祕密與願望。每個
人其實都有憎恨幾個親近的人,可能是丈夫或妻子,可能是
父母或兄姐,就是這些人使你人生不自由,慾望不自由,你
也曾在最沮喪的時候希望他們能夠消失,你也願意花一點力
氣使他們消失,如果世上有完美無缺不會被發現的謀殺,你
也可以放棄日常的善良溫讓,人不知鬼不覺地遂行己願,你
也有成為謀殺者的慾望和潛力。

這個說法....我也很難認同耶。

也許是我很幸運,生命當中還沒有遇到一個人讓我「恨之欲其死」
的對象,就算是我很討厭的政治人物,我也不會詛咒他的死亡。

如同前陣子改編自漫畫的電影死亡筆記本---我如果真的拿到那本
筆記本,我也想不出來要把誰的名字寫上去。所以,很抱歉,喜
歡看偵探小說的人,不見得是因為我們有成為謀殺者的慾望和潛
---我們只是樂於躲在安全的地方,看一個迷路的靈魂如何走上
歪路,故事驚險,但是故事結束之後,並沒有人真正的死亡---一
切的兇險只發生在書裡面。

我喜歡的是「過程」---兇手處心積慮地策劃一樁謀殺案,而偵探
或者刑警如何抽絲剝繭地還原出真相,這個鬥智的過程,以及人
性的探討,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台語俗諺所謂「鴨蛋再密也有
縫」---超完美謀殺案幾乎是可遇不可求。

所以,別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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