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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已經過了二分之一,但是我的翻譯工作卻還沒完成二分之一,原因就是我沒有按照當初的進度完成工作,一方面是真的蠻忙的(色鉛筆繪畫、去看奧斯卡、到健身房運動、看書...),每次翻開了原文書,翻個幾行,又被別的事情拉開。

不過八月初接到詢問進度的電話留言,嚇出一身冷汗,頓時不敢繼續荒唐下去,於是痛定思痛,昭告天下我要努力翻譯了,連MSN上面的暱稱都改為『今天進度:兩張A4』、『今天一定要完成第14章』『working hard』,希望可以將進度趕上。

這次翻譯的部分講到美國專利申請,其中被一個關卡卡住,將近半個月的時間就停滯在那個部分,後來因為必須趕進度,於是我直接跳過那個部分,從下個章節開始,果然,一切順利很多!

經過了一個禮拜的戰鬥期(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之外,通通坐在電腦前面工作!就像是開學前夕才在趕暑假作業的櫻桃小丸子啊!),目前我可以很開心的宣布一切已經上軌道了,因為不想重蹈覆轍,我希望接下來的部分我都能夠按時完成,不要一天打魚,三天曬網了!

不過,因為在翻譯美國專利,所以發現了一個很有趣的案件。有一題習題是這麼講的:

1999
年有爭議的一樁專利權官司,發生於美國的盛美家公司(J.M. Smucker Company)控告一家密西根的麵包店---Albie’s---侵權,因為這家麵包店銷售一種邊緣有壓褶的無顆粒花生醬夾果醬三明治。但Albie’s反駁指稱該項專利獲得核准是個錯誤,因為該發明是顯而易見的技術。請查閱盛美家的專利。你認為該項專利具有非顯而易見性嗎?為什麼有或者為什麼沒有?

因為好奇,我也上網查了一下這個美國專利,發現了一篇華爾街日報的文章,不過現在我無法進入那篇文章,因為我不是會員:所以我也不清楚我當初是怎麼進去看到那篇文章的了。

在搜尋的過程當中,知識+的網友也幫了一個大忙:上面提到的網站也有關於這個案件的看法,甚至有這種三明治產品的照片!

所以,這就是翻譯的樂趣:在翻譯的過程當中,不知不覺累積了一些新的知識,發現一些新的網站,以及不斷修正自己工作的方式!

PS我現在還蠻想吃一下那種三明治呢!!很好奇...台灣不知道有沒有在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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