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全天下所有母親心目中的恐怖片第一名:陌生的孩子

原來電影的英文片名changeling是個專有名詞,意指被掉包的小孩。在西方民俗故事當中,精靈會用自己的小孩跟人類的小孩掉包。更糟糕的是用一個下過咒語的木頭偽裝成小孩,最後小孩會生病而死去。精靈把人類的小孩帶走的原因,可能是帶去當僕人、或出於喜愛,當然也可能是出於惡意。

進電影院之前我不知道劇情,也不知道片名的涵意,因此隨著劇情推展,真是快要被嚇出一身冷汗。

電影海報上寫著,這是真實事件。

Jolie飾演的單親媽媽在1928年3月10日下班回家時,發現兒子Walter Collins不在家裡。小孩失蹤了。她報警協尋,教會神父在他的廣播節目中也帶領群眾為她祈禱,希望能早日找回兒子,同時神父(John Malkovich)也大力抨擊那個年代的LAPD濫權、貪污。五個月後,警方很高興的宣布破案,找到小孩了。Jolie非常高興的去車站迎接兒子,沒想到接到一個「陌生的孩子」。那並不是他兒子。但是因為警方已經聯絡了媒體馬上要在現場報導,警方好說歹說硬是把那個小孩塞給她,並讓記者拍一張母子團圓溫馨照。






我覺得這是Jolie飾演的母親所犯的唯一一個錯誤。不過這也是很多人的通病:不知如何勇敢拒絕不對的事情。她也許是害怕得罪警方,因此被迫表演了一場母子重逢的戲,但問題是一旦她接回這個小孩,警方就算是case closed,那麼少了媒體的關注以及警方的協助,他的兒子更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了。(後來她想到這一點了,但是問題已經變得更棘手了。)在警方硬是塞給她一個錯誤的小孩時,還在她面前問小孩一些問題:諸如,你叫什麼名字?你家住哪裡?這個女人妳認識嗎?那個小孩子應答流利,並且抱住她喊媽。(恐怖吧?)警方說這小孩吃了五個月的苦頭,因此Jolie才會認不出來,回家過一陣子,就會知道這的確是她兒子了。







她帶小孩回家,憂心忡忡。不知道究竟哪裡出錯了。為什麼這個小孩自稱是她兒子還喊她媽?讓他去洗澡時,無意間發現這個小孩割過包皮,拉他到廚房量高度,發現小孩矮了三吋。

她又硬著頭皮怯怯地去找警局的組長,表明那不是她的小孩。但是警方在丟不起這個臉的情況下,又派了另一個醫生去她家,打算用醫生的權威說服她:也許這五個月中,小孩被帶去割了包皮,而因為顛沛流離,小孩變矮了(?!)。Jolie忍無可忍,找了小孩牙醫以及小學老師替她作證,出示證明,說明警方給她的並不是她兒子,而是個陌生的小孩。

但是LAPD的警方卻以違反第十二條條例的惡法,將Jolie關進精神病院。

一想到這是真實的故事,就叫人不寒而慄。什麼德州電鋸殺人魔、什麼鬼娃恰吉,給他們看這部電影肯定讓他們哭著回去找媽媽.....精神病院裡頭一個也是得罪了警察才被關進去的阻街女郎,很清醒的警告Jolie:大家都說自己是正常的。如果你微笑,他們說你精神恍惚。你不笑,他們說你憂鬱症嚴重。你說話他們說你精神躁動,你沈默他們說你心事重重。

就像米蘭昆德拉寫過的一個短篇小說一樣,有個健康女性因為車子拋錨攔下一輛大型公車搭便車,沒想到那是一輛精神病院的交通車,當她發現自己被載到醫院裡頭時,她怎麼解釋都沒用了。







如果這部電影只有這條故事線,也夠精彩了,但是不止。

究竟Jolie的兒子去了哪裡?在她被關在精神病院裡頭懲罰時,有個少年刑事組的警察出任務,要把一個偷渡入境美國的加拿大少年遣返回加拿大。沒想到意外挖掘出一樁連續殺人案。觀眾知道導演不會把完全無關的兩件事情拉在一起,但是岔出去的這條線要怎樣拉回來,真是令觀眾又擔心又害怕。

原來在某個農場上頭,住著一個變態殺人狂。他脅迫表弟(要被遣返的少年)跟著他開卡車出門,誘拐小孩子回農場,關在雞舍裡頭,最後,這些小孩再也回不了家。而最令人髮指的是,這個殺人狂開著車,看到小男孩就停下車,然後說:「我們終於找到你了!我們找你找了好久。你爸媽出車禍,現在在醫院裡頭,有人問誰要來載你去醫院看爸媽,我們就自告奮勇了。來吧,快上車。」少年說,大部分小孩不太願意上陌生人的車,但是當他們看到車上還有另一個小孩,就會降低戒心。

Jolie在神父John Malkovich協助下,順利逃離精神病院,並且控告加州政府獲勝。但是,她的兒子呢?

電影中Jolie跟變態殺人狂也有好幾幕對手戲。(我覺得演殺人狂的演員傑森巴特勒哈諾演得非常棒,他的眼神裡頭真的有瘋狂的感覺。恐怖。)

Jolie很適合演出這個角色,但是,她也太瘦了吧?瘦得跟皮包骨一樣,真叫我懷疑她以前怎麼能夠那麼美艷動人,尤其是演古墓奇兵的時候。就算是Mr. and Mrs. Smith也都還很漂亮啊!難道是Mrs. Pitt不好當嗎?

電影的前半個小時,我一直分心在想她太瘦的問題,以致於看電影不是很專心。







關於本片更詳細的說明:電影快報---陌生的孩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itysala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